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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司机周某春提出上诉 称跳车过程仅3秒无法预见乘客坠亡

炣燃科技9月28日讯(安迪)9月27日,澎湃新闻从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处获悉,周某春对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其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此前,9月10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随后当庭作出上述判决。此前已被羁押半年多的周某春得以当庭释放。9月16日,岳麓区法院将一审判决书送达至周某春手上。

周某春妻子介绍,9月23日,他们向岳麓区法院和长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诉状,9月26日,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还向法院确认是否已经收到其上诉状。

“整个从提出偏航到最后‘跳车’只有1分钟,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车’的过程,又只有3秒钟,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预见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周某春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某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某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某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某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某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某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某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某春仍未理会。后周某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某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某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