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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规范快递业:未按要求上门投递将被罚

炣燃科技9月30日讯(安迪)快递业大省浙江率先为快递业发展立法。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

去年浙江全省快递业务量达179.5亿件,增长35.3%,占全球快递业务量的12%;快递业务支撑网络零售实物商品交易额超过2.2万亿元。

《条例》明确,快递运单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企业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未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应在投递前征求收件人意见。未征求意见直接投递到末端设施、站点的,收件人在接到电话或信息后有权要求重新上门投递。未按运单上注明要求上门投递,或未按收件人电话、信息回复要求上门投递,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收派人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时,应向收件人发送间隔不少于8小时的两次派件信息,自第二次发送信息后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的,快递企业可根据寄件人要求予以处理。收派人员不得将快件放在无人保管的地方。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济南德义法律服务所主任魏贤尧律师表示,不管快递公司与菜鸟驿站之间签订了怎样的合同,收件人如果未授权菜鸟驿站代替自己收取快递,将快递放到菜鸟驿站不能视为快递已经送达,如果因此出现矛盾纠纷,消费者可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