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11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会指出,已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保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水滴经纪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一是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财险)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二是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时任水滴经纪总经理杨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水滴经纪罚款50万元。
上述水滴经纪销售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水滴经纪罚款50万元。
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