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 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从事黑灰产业,打着棋牌游戏的名义开设赌场犯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甚至危及经济安全。
□ 惩治跨境赌博尤其是跨境网络赌博,需要包括网络服务商、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在内的有关各方进行综合治理。
最近,“开设赌场犯罪”引发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新型开设赌场犯罪呈高发态势。从办案数据看,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国(境)外犯罪(涉外犯罪、涉港澳犯罪)13329人,其中开设赌场罪1376人,占比10.32%,仅次于偷越国(边)境罪,居第二位。此类犯罪花样多、手法新、隐蔽性强,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从事黑灰产业,打着棋牌游戏的名义开设赌场犯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甚至危及经济安全。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开设赌场犯罪相较其他犯罪,涉国(境)外因素多。不法分子往往以各种名义,依托周边国家和地区赌场对我国公民进行招赌、吸赌,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出境参加赌博的人员中有的投注数额巨大,造成巨额资金外流。
从有关案件情况看,新型开设赌场犯罪具有较强欺骗性和隐蔽性。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犯罪集团化倾向明显。此前查获的赌博网站,有的注册会员多达数十万人,有的甚至涉及全国各省级地区。
“有的将网络棋牌类软件、APP进行包装,以娱乐、返利等形式,诱骗他人一步步走进赌博圈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彭新林分析,这些跨境赌博犯罪集团内部往往呈“金字塔”式组织结构,形成网络赌博产业链。
“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能摆脱时间、空间、人员等因素限制,降低开设赌场者的成本,有暴利可图。”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校逢说,不法分子采取专业化分工,故意割裂赌博链条,使得司法机关在打击相关犯罪时,难发现、难取证。彭新林表示,相比于境内赌博、线下赌博,跨境网络赌博的隐蔽性、智能性、欺骗性越来越突出。
具体来说,或以高奖金、高胜率为噱头,引诱参赌人员加入,甚至通过免路费、住宿费吸引参赌人员到境外参与赌博;或人为操控后台修改胜率、杀大赔小;或设置高提现门槛,就算赢了钱,也需要达到一定金额才能提现,而达到一定的金额后又需要玩够一定的时间、次数才能提现,往往还没有达到提现要求,钱就输光了。
针对当前开设赌场犯罪的特点,对于涉境外、犯罪集团、跨地区办理的重点案件,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犯罪。
“对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实施的开设赌场犯罪活动,总的治理方针是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当然,刑事制裁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彭新林认为,基于当前跨境赌博尤其是跨境网络赌博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涉案金额之高,建议修改刑法关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相关立法,提高赌博犯罪的惩治力度。
彭新林建议,进一步明确跨境赌博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比如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明确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
此外,惩治跨境赌博尤其是跨境网络赌博,需要包括网络服务商、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在内的有关各方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防范跨境赌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让群众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赌,不断提高防范意识。
对普通人来说,如何识别“娱乐”和“赌博”,从而远离赌博陷阱?
“简单来说,只要不被虚假宣传蒙住双眼,不要相信娱乐的同时还能赚钱,就不会落入这类陷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说,在网上使用棋牌类游戏软件时,要从正规的渠道下载使用。涉嫌赌博的游戏软件,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具有相关的提现功能,如果大家发现能够提取现金或者获得有价值实物之类的软件、应用时,请不要使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