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记者查询天眼查获悉,9月26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联手望靖东、黄辉、庄培和胡文丰等格力电器高管和经销商,共同出资设立了珠海格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臻投资”)。
董明珠是珠海格臻的实控人,持股比例为95.2%。
格力集团转让15%的格力电器股权尚未落定,以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管理层这一动作不免让外界产生了联想。
多位观察人士认为,存在高瓴或者厚朴联合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受让格力电器股权的可能性。9月30日下午,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次致电格力电器董秘处办公电话未获接听,对于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成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意图,未获置评。
董明珠携核心高管成立投资公司
目前,格臻投资注册资本不详,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等。
格臻投资18名股东中,董明珠持股95.2%为第一大股东,其余股东为王凯持股0.94%,黄辉持股0.79%,庄培持股0.63%,谭建明持股0.55%,望靖东、赵志伟、胡余生分别持股0.24%,方祥建、张辉、刘华、胡文丰、文辉分别持股0.16%,谢东波、陈伟才、李绍斌、夏光辉、张龙分别持股0.08%。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持股的自然人中,均有格力电器管理层背景身份,更有多人担任格力电器高管职务。
据格力电器2019年半年报显示,黄辉为格力电器董事、执行总裁;望靖东为格力电器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庄培、谭建明为格力电器副总裁;陈伟才为格力电器原副总裁。
刘华为格力电器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王凯、胡文丰、夏光辉、李绍斌均为格力电器总裁助理。
此外,胡余生为格力电器总工程师助理、空调设备及系统运行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副主任;方祥建为格力电器助理总裁;张辉为格力电器总裁助理;文辉为格力电器总裁助理;谢东波为格力电器总裁助理。
公开信息显示,赵志伟2018年12月仍以格力电器总裁助理身份出席活动。张龙2014年担任过格力电器标准管理部部长助理兼工程师。
股权争夺战正酣
正值格力集团转让15%的格力电器股权进入白热化阶段,以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管理层成立投资公司不免让外界产生联想。
此前,格力电器发布公告披露混改进展: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共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相应的缔约保证金,分别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GENESIS 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
据天眼查显示,珠海明骏的背后为高瓴资本,格物厚德的背后为厚朴投资。广发证券9月初发布研报指出,最终参与的两名意向受让方实际分别为高瓴资本和厚朴投资两大财团,混改目前处于稳步推进中,未来治理结构改善可期。
根据格力电器此前开出的条件,受让方除必须具备至少近400亿元的资金实力外,珠海市国资委和格力集团还要求受让方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甚至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
格力电器表示,经综合评审,如最终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则格力集团可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者终止本次转让股份事项。格力集团能否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格力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析人士:存在受让方联手格力管理层的可能性
9月30日下午,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次致电格力电器董秘处办公电话未获接听。对于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成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意图,未能联系上格力电器置评。
家电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刘步尘对中证君分析称,董明珠此时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很容易让外界产生两大联想:其一,有可能联合高瓴或者厚朴两家投资机构其中一家收购格力电器股权;其二,近几年公司高管转型投资人的不少,未来如果董明珠离开格力电器,不排除可能转型成为投资人。
刘步尘补充道,“不管董明珠此时成立投资公司有无意愿联手收购格力电器股份,有一点可以肯定,新的大股东进入格力电器,必定要保证格力电器的平稳过渡,与董明珠为代表的管理层处好关系成为必然,这意味着董明珠仍然待在格力电器董事长位置上的可能性很大。”
家电行业分析人士梁振鹏认为,不管高瓴还是厚朴,或许不单纯是财务投资,也可能由一致行动人组成。一方面,互联网巨头,想做智能家居的企业,有可能成为一致行动人。另一方面,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团队也有可能成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格力电器管理层团队联合高瓴或者厚朴收购格力电器15%的股权,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广东省珠海市一家国企内部人士对中证君分析称,高瓴或者厚朴联合格力电器管理层团队收购格力电器股权的可能性很大,这是因为这些大机构的投资总是要退出的。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认为,高瓴或者厚朴联合格力电器管理层团队的投资管理公司一起收购格力电器15%的股权,具有可操作性,但要满足事前信息披露、事中部门(当地国资委)批准、事后及时报告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此次收购关键是要遵循以下原则:程序严谨、信息透明、对价公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公众投资者猜忌,实现多赢共享,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