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12月30日讯(安琪)12月27日晚间,科华生物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以下合称“天隆公司”)明确表示目前无法配合上市公司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
据中国网报道,“失控”的子公司是2018年6月科华生物高溢价收购来的。2018年6月,科华生物发布公告称,与天隆公司以及天隆公司现有股东共同签署《投资协议书》。根据约定,天隆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科华生物以人民币5.54亿元的对价获得天隆公司62%股权。第二阶段,科华生物在2021年度以按照天隆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情况相应计算的股权价值完成对该标的公司剩余38%股权的收购,最终完成对天隆公司100%股权的整体收购。
财务数据显示,从购买日到2018年年报期末,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分别实现净利润1935.3万元、977.62万元。2019年,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计实现净利润8984万元。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做诊断试剂仪器的天隆公司迎来“高光时刻”,当年实现的扣非净利高达11.06亿元,是同期科华生物扣非净利的1.68倍。
于是到了2021年7月14日,彭年才、李明、苗保刚和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与科华生物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彭年才等四申请人提出,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要求科华生物按照天隆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25倍的扣非净利金额支付剩余38%股权的投资价款,共计105.04亿元。
对此,科华生物回函明确拒绝。
12月27日晚间,科华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17日分别向天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发送了科华生物《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函》,要求天隆公司各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天隆公司根据《立信审计沟通函》的要求按时提供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并配合立信会计师按时完成对天隆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然而,天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却于2021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科华生物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明确表示“目前无法配合科华生物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原因是科华生物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投资争议仲裁案导致科华生物所持天隆公司62%股权被冻结,法院已裁定禁止科华生物行使西安天隆62%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以及向科华生物开放财务资料存在商业秘密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