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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3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消息,近期,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3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学院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学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特此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内容,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7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截止日起10日内,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网站

编辑:李拓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