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1月25日讯(李莉)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显示,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因在网店产品介绍页面中将非有机食品错误标注成了有机食品,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
根据文号为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203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当事人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在其开设的天猫网店上架了一款名为“味动力乳酸菌饮品”的预包装饮料,网店中将这款饮料参数中的是否为有机食品这一选项选了“是”选项,而上述饮料为普通预包装食品,并非有机食品。
另查明当事人公司为宣传上述饮品,多次投放广告进行宣传,广告中无该产品为有机食品的内容,同时当事人组织了多次网店直播活动,在直播促销中也没有该产品为有机食品的宣传内容。根据上述事实,当事人网店在产品介绍页面中将非有机食品错误标注成了有机食品,存在了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但当事人投放广告和进行直播促销的活动中并没有上述问题存在,因此可以认定当事人网店销售上述产品的销售和获利与该违法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强,综上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案发后,页面的上述参数问题已改正。根据“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的规定,决定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7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
值得注意的是,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此前就曾因网店“味动力”饮料涉虚假宣传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曾在2021年8月23日因“味动力”饮料涉广告违法行为被处罚: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该公司在天猫网味动力旗舰店销售的“味动力发酵型含乳饮品饮料(原味)”,产品销售页面宣传助消化。
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列入我国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而当事人经营的味动力发酵型含乳饮品饮料为普通食品,非保健食品,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此外,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该公司在天猫网味动力旗舰店销售的“味动力乳酸菌饮品(杀菌型)”,在产品详情页中宣传100亿活性乳酸菌,在下方产品配料表中注明:发酵原基料每百毫升含100亿个活性乳酸菌。经查明,涉案产品为杀菌型产品,根据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的相关规定,杀菌处理后的产品为非活菌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