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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个人收款二位码仍可继续使用

炣燃科技2月18日讯(李莉)近日,有消息称,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不仅如此,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对此,微信和支付宝方面称,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的说法为谣言。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正式施行。《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明确,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要求有效区分两者使用场景和用途,并对个人收款码的使用进行规范,并非“一刀切”禁止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商户收款码经营收款未受影响。

同时,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此外,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针对此,腾讯财付通公司回应称,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对于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腾讯客服强调,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个人收款码不会受到影响。该客服还提示,若有相关人员上门推广,请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