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11月10日讯 王思聪又上热搜了,继被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近日又被限制高消费。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王思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显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上述高消费行为包括:(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的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开始关心起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后不能坐飞机,能不能坐私人飞机呢?不少网友认为,不可以,有网友表示:“私家车的确是限制不了。 但私人飞机是肯定不可以的。因为飞机是登记在万达名下,被限制消费后,被执行人不得以他人财产实施被禁止的消费行为或接受被禁止的消费服务。”
不过,被限制高消费是不是不能进行一切高消费呢?据了解,法院在文件中提到,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公司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据悉,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的11月4日,王思聪曾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