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1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公告,提供有关在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项下的最新情况称,继阿里巴巴于2022年7月26日提交了其20- F表格年度报告之后,阿里巴巴于7月29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依《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
美国证交会的认定意味着,美国证交会认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阿里巴巴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财年使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
阿里巴巴表示,将继续留意市场动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持同时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两地上市地位。
附:
阿里巴巴集团提供有关在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项下的最新情况
阿 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阿里巴巴”)宣布,继阿里巴巴于 2022年 7 月 26 日提交了其 20-F 表格年度报告之后,阿里巴巴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依《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
证交会的认定意味着,证交会认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阿里巴巴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财年使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
根 据上述认定,今年成为阿里巴巴的第一个“未检查”年度。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PCAOB连续三个“未检查”年度无法对负责审计美国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全检查或调查,该公司的证券将被证交会禁止在美国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或在美国“场外 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我 们只有单一类别的股份,每一股份对应一份表决权。由于阿里巴巴合伙的董事提名权在《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项下被归类为不同投票权架构(“不同投票权架 构”),我们被视为一家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投资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每股美国存托股份 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为BABA。
阿里巴巴的美国存托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阿里巴巴近期宣布其拟透过向香港联交所寻求主要上市而成为一家双重主要上市发行人。
阿里巴巴将继续留意市场动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持同时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两地上市地位。(整理:方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