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11月13日讯 双十一已圆满落下帷幕,物流高峰期也随之来临。国家邮政局预计,今年的“双11”旺季高峰期峰期间(11月11日至18日),全行业处理的邮快件业务量将达28亿件。
不过,双十一刚过,一则双十一“快递必须当天取,不取就退件”的话题在网上引起热议。
据媒体报道,成都赵女士反映,小区内快递网点贴了两张通知称,“双十一期间货物太多,请当天领取,当天未取将第二天退回公司”,这引起了赵女士的不满。对此,当地百世汇通相关负责人称,将会让工作人员前往核实,如果属实,则会按照不诚信经营进行罚款。
“快递必须当天取,不取就退件”的话题也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批评,有网友评论,“凭什么给别人退回去?自己网点运转不过来让买卖家来承担责任。超时未取可以和收件人沟通然后收取超时费用,退回去就过分了。”也有网友表示,“仓库不够就开仓库迎接双十一,你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解决不了问题,你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还有网友评论,“看把他厉害的,幸亏快递公司不是他家的,不然还不得上天啊”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理解,该网友评论,“有时间就尽快去取吧,双十一快递那么多,不及时拿走,有可能会丢件破损被坏人拿走哦。都不取,就没地方放快递了”也有网友对此发出疑问,“可以理解,但是想知道合不合规定。”
据了解,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名快递行业人士认为,该网点的通知有霸王条款的嫌疑。一般来说,快递员会向中转站支付一定的费用,让中转站完成将快递送至消费者手中这一环节。“如果没有经过客户同意就退件,已经违反了快递的相关服务条例了。”他建议,如果消费者真的遇到了中转站不经自身同意便退件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邮政管理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