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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正式起诉特朗普:还有一家中企也干过,还告赢了!

来源:网易财经

字节跳动终于还是走上了状告特朗普的路。

23日,字节跳动微信公号发文称,正式起诉特朗普政府。字节跳动表示,美国政府罔顾事实,不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甚至试图强行介入商业公司谈判。为确保法治不被摒弃,确保公司和用户获得公正的对待,我们将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历史从来都是惊人的相似,2012年的夏天,也有一家企业遭遇了类似,并且走上了同样的路,幸而,结局是乐观的。

以史为鉴,这也许能为我们观察局势提供一些新的思考,甚至为Tiktok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01.

2016年《商业评论》杂志的报道中,描述了这样的场景:

“他们怎么还不来电话和解?”

2012年9月12日,吴佳梁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还差3分钟0点,吴家梁再次检查了一遍邮件内容,按下发送键。此时,电话打来与否,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正式起诉了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一个从未被挑战过的权威。

手心全是汗。

那时,他还没想到,18天后的中国国庆节,自己还起诉了时任美国总统。

吴家梁是中国企业三一电气的时任总经理,以及美国罗尔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后者吴佳梁和三一高管段大为成立的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0%和80%。

2012年,一切都显得恰到好处。

2年前年,风电行业产能过剩进入寒冬,三一电气盈利困难。当时政策鼓励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行业有序向境外转移产能。

2012年的国际风电市场,希腊欧债危机爆发,希腊第一大电力公司Terna Energy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Terna US正在为旗下项目寻求买家,而如果罗尔斯公司能够吃下项目并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实现并网,就能拿到美国财政部30%的现金补贴。

公司急需盈利,国内政策支持,国外补贴诱人,还正好有项目寻找买家,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2012年4月,罗尔斯收购完成对Terna US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Butter Creek风电项目的收购,并取得了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审批和许可,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约1300万美元。

《南方周末》此前报道显示,根据Ralls的起诉书,在并购发生前,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就审查了风电场的规划位置,且在与国防部磋商后通过了规划,得出了“没有危害”的结论。并购完成后,俄勒冈州海军武器系统训练场以影响军事飞行训练为由,要求其中的一处风场迁址,Ralls照办。

工程如火如荼地进行,还没建完,就已经有买家找上门来。6月10日A股上市公司亿城股份,也就是如今的海航投资,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澜溪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计划约2.42亿人民币收购罗尔斯的风电项目。

但是,同买家一同找上门的,还有CFIUS。

CFIUS认为罗尔斯公司收购希腊公司的项目,威胁国家安全,要求罗尔斯停止施工并提交报告。

按照CFIUS的要求,吴佳梁准备材料、出席听证会,会议氛围很友好,但是吴佳梁于7月25日收到结果——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要求项目立即停工。

当时,吴佳梁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烫手山芋给卖掉,卖给美国人,尽量挽回损失。这似乎于当前Tiktok面临的选择异曲同工。

根据此前《法治周末》的报道,8月2日前夜,所有协议条款已经列好,只需签字项目就可以转让出去,受时差影响,当天晚上这个协议没有签完。

2号清晨,CFIUS的第二次临时禁令来了——禁止转让,只能拆。

被CFIUS盯上的企业,一般需要经历30-45天的审查期,等待最终结果。审查认定无威胁,一切回归太平;审查认定有威胁,则交易将被否或者禁止;CFIUS无法做出判定的,则递交给总统决定,15天后做出回复。

此时,距离美国第57界总统选举,仅剩下三个月时间。如今,Tiktok被禁止的时间距离美国新一届大选,也是三个月左右。

在吴佳梁这个项目之前,交给总统的案件中,只有1990年老布什禁止的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收购美国MAMCO公司案被禁止了。

02.

吴佳梁没想到,自己的案子“有幸”成为第二件。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9月12日24点,没有等到CFIUS的结果,案件递交给奥巴马的同时,罗尔斯开始起诉CFIUS。

15天之后,9月28日,奥巴马不仅否认了并购,并要求撤出所有设备。并且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款,需要有美国出生证明的美国公民,才有资格去把这个设备搬走。项目转让给谁,必须要美国政府同意。

美国出生的美国人——这是竞选美国总统才需要的必要条件。

选了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10月1日,吴佳梁把奥巴马也加入到起诉行列之中。

此后就是漫长的上诉和等待之路。

后来吴佳梁和三一回忆起这次史无前例的经历,总会强调一些“做对的事”——

第一,起诉CFIUS和奥巴马的法院,选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因为这里解决过很多有关联邦政府的诉讼,经验丰富。而且,奥巴马的法案,屡次败在这里。

第二.请了很多经验丰富的律师,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实习生、美国前司法部副部长、美国海军前法律总顾问、还有小布什总统时期的美国总检察长,以及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三一选择了一条能够走通的路——

不与总统的权利正面刚,而是选择质疑程序违宪。

一审中,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罗尔斯公司的主张,因为美国《1950国防生产法》第721节,禁止法院审查总统的最终决定。

但是,法案并没有规定,总统在作出决定前的程序不受司法审查。

所以,三一在上诉中集中火力攻打这个点,认为总统违反美国宪法第五条“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内容。

吴佳梁曾经多次公开表示,CFIUS在禁止收购时,从来没有到过现场进行检查,也从来没有进行过真正的双向沟通。

审判法院也认为,正当程序不要求向当事人公开保密信息,但也只有保密信息适用豁免公开的要求。政府在禁止罗尔斯收购、剥夺其财产权的程序中,应该向三一提供可以公开的证据和理由,并且给三一为自己“说话”的机会。

所以,2014年7月15日,美国法院裁定CFIUS和奥巴马在这次禁令中,违反了程序正义。美方应遵循相应程序公开相关决定所依据的非保密信息,并给予中方公司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回应的机会。

最终,罗尔斯公司与美国政府和解,罗尔斯收购不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四个风电项目可以转让给第三方。所以,三一在美国的这次“状告”,虽然没能获得实体上的胜利,但却获得了程序上的胜利。

03.

目光回到Tiktok身上,三一的经历,或许能够提供些许思考,但是又不尽相同。比如虽然也是大选当前,但中国企业的实力已经和8年前不可同日而语,而特朗普的风格也同奥巴马不完全相同。

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当年三一的例子把美国CFIUS的审查撕开一道口子,虽然“国家安全”的理由“无懈可击”,但当每一步程序、和可以公开的证据都从暗箱拿到明面上,是不是依然站得住脚,还是捕风捉影、荒唐可笑。

比如在后来三一参加央视访谈节目时公开了非保密证据,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表示,其中很“扯”的理由,比如网络袭击和计算机网络跟我们这个风力发电有什么关系,这个直到现在为止也没想清楚。第二个,中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这个跟这个风电危害国家安全有什么关系,我也没想明白。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根据最新报道,不仅字节跳动,TikTok美国员工已准备好向总统特朗普针对TikTok颁布的禁令发起法律挑战,这起诉讼将聚焦宪法规定的正当程序权。

《国会山报》称,黑石法律集团(Blackstone Law Group)和著名互联网维权律师迈克·戈德温将代表TikTok的美国员工提起诉讼。他们预计于本周晚些时候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们表示,他们正在考虑在纽约南区、北加州或华盛顿特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