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市民投诉戴森吸尘器使用一次就发臭。
3·15投诉台
戴森吸尘器无论是在性能方面,还是在外观造型上都被人们津津乐道,定价也堪称吸尘器品牌中的“劳斯莱斯”。“高大上”的精致外形,动辄好几千元的戴森吸尘器是不是“真香”?近日,广州市民反映,戴森吸尘器只用了一次便发臭,不管怎么洗都无法去除臭味,而戴森客服要求他支付980元更换主机和滤网。
市民投诉:吸尘后还得开风扇除臭味
今年1月,市民潘先生购买了一台戴森V7吸尘器,在春节期间用了一次打扫卫生,吸尘器再次使用的时候发出恶心的臭味。“没想到戴森吸尘器比臭脚丫味道还臭,给书房吸尘后,得开风扇狂吹才能驱散臭味。”潘先生拆下滤网清洗晒干之后使用,吸尘器仍然发出臭味。于是,潘先生致电戴森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客服要他寄回售后检测。
潘先生2月19日寄出检测、2月24日收到客服短信告知要收费维修。潘先生再次致电服务热线,客服称检测到主机进水,需支付980元更换主机和过滤网。潘先生告诉记者,不同意支付980元维修费后,客服没将检测零件寄回给他,直到3月3日突然接到戴森客服电话说同意免费维修。
戴森客服:主机进水不属于保修范围
记者接到潘先生投诉后就此事致电戴森服务热线,客服表示潘先生寄回的吸尘器检测发现主机因进水造成内部零部件被腐蚀,需更换主机及滤网,虽然在保修期内,但超出保修范围,故潘先生需支付980元。后考虑到潘先生使用吸尘器不久,非故意造成主机零件腐蚀,故同意给予免费维修。
潘先生对此表示异议。他认为,对易造成吸尘器发臭的注意事项戴森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显著位置提醒。“只用了一次吸尘器就发臭,还要收980元的维修费。我新买的吸尘器还在保修期,为什么要求我付费换主机!这费用差不多可以买台其他品牌高端吸尘器了。而且之前说要收费,3·15临近,就答应免费维修,戴森售后维修服务管理也太混乱了。”
记者登录官网看到,戴森吸尘器整机保修期限为两年,将由于使用时不小心、误用、疏忽、粗鲁操作或者以任何违反戴森操作手册的方式操作所造成的意外损坏和故障等十种情形不属于产品修理或更换,但并未写明主机进水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调查:为何戴森吸尘器发臭?
一直被视为“高大上”的戴森吸尘器,虽然价格是同功能竞品的1~2倍却销售火爆。在某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戴森一款吸尘器一年销售几十万台。记者发现,其用户评论区不少消费者吐槽吸尘器用了一段时间发臭,“我让我家阿姨佩戴口罩吸尘。”甚至,有用户表示“花呗分期还没还完,机器就臭得不能用了”。
有电器维修人士表示,如果是吸尘器主机进水了,造成局部短路时电流过大,发热量增大,电机附近和电机里面的塑料在高温下有可能发出臭味。除了主机进水造成的臭味,还有网友表示无论是更换过滤芯、还是全部拆开清洗,戴森吸尘器用一段时间也会发出臭味,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戴森的多圆锥气旋集尘技术从初代沿用至今,这种独家专利技术的确能带来稳定可靠的吸力,但多锥过滤器难拆卸不好清理导致不少垃圾经常会残留在内,使用半年左右有些用户的戴森吸尘器就会开始散发难闻的异味,而从第一代产品至今这个问题都没有明显改善。”该人士分析道。
此外,戴森吸尘器清洗也有讲究。据了解,戴森吸尘器软绒滚筒吸头的清理,工具需要一字螺丝刀或者钢镚,拧出软绒头,直接用水清洗,吸头被缠绕也是同样的方法进行拆机,将缠绕物拿下来(这么贵的品牌没有防缠绕功能)。后置滤网清理是直接从机头后面拉出,进行水洗。官方的回答是半年左右清洗一次。不过很多用户说,基本上用一个月就会臭,所以,当你觉得有味道的时候,不要犹豫,马上抽出来进行清洗。
“如果你把滤网、尘杯、吸头都清理后依然有味道,那估计就是气旋的问题,使用时间久了,气旋也成为了灰尘的聚集地。也有网友采用水洗气旋室,水洗后可能冲洗掉部分粉尘,但是气室部分结构复杂,残留水渍极难干透,特别是螺丝的连接处,残留的水分与粉尘混合散发经过发酵再被高速气流吹出,就散发出异味了。”家电维修人士说。
对此,有消费者认为戴森应改进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为什么不提供免费深度清洁服务,还要消费者另花一笔清洗服务费?”
律师:在保修期内依法承担更换、维修责任
广东法制盛邦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认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一般为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的安全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售后服务等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因此,如果说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因进水从而导致吸尘器主机、滤网损坏而无法使用的情形,经营者应当主动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该使用注意事项。
陈亮指出,条款还规定,如果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做出了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款的内容依法无效。对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也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即是说,如果经营者在其与保修相关的格式条款中,任意扩大不予保修的范围、规避产品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因进水而发生损坏的情形,并将解释权约定归经营者所有的话,这种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减轻经营者保修责任的条款当属无效,经营者仍应在保修期内依法承担更换、维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