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3月22日讯(宏斌)我们都知道,食物一旦“生虫”,继续食用或可能影响健康,但国际商超巨头——沃尔玛的回复令人叫绝:粮食类产品生虫,可通过挑拣、清洗等方式有效剔除,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严重损害。
据悉,湖南省桂阳县的邓某自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分别多次在深圳沃尔玛的分店处购买食品,包括东北大米、芒果菠萝小米粥、普通大米、桂香粘米、油粘米、丝苗米、西米等。以上都是散装食品。
然而,邓某用工具承装时发现,他购买的食品中出现了零星小虫。
随后,邓某以在购买时就已经长虫,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经营行为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还违反社会公德为由起诉到法院。
面对消费者邓某的诉请,被告方沃尔玛表示:案涉大米等产品,不论是否存在生虫情况,均不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霉变生虫”产品。
其表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由于食用农产品所特有的自然属性,使其具有不同与其他食品的特点,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产品进行外观的基本辨识,购买后需经挑拣、清洗、加热等再加工处理后,方可食用。
同时,沃尔玛还辩称,案涉大米等产品并不存在霉变或变质的情况,即使存在个别极小的虫子,消费者可以通过挑拣、清洗等方式有效剔除虫子,不影响使用安全,不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霉变生虫产品。
因此,沃尔玛认为,其不存在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形,而且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沃尔玛的辩护并未获得法院的认可。法院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从严把关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提升散装食品销售品质。
法院审理后认为,沃尔玛作为销售者,应当定期对散装食品进行检查,确保散装食品的安全与品质。沃尔玛在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安排有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及打称等工作,其工作职责应当包括对散装食品进行检查。从邓某的购物视频中看出,沃尔玛销售的散装食品有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沃尔玛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
3月16日,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向支付邓某支付各案赔偿金1000元,四十七案共计4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