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
原标题:盒马送来的吐司窜出活老鼠,恶心了全网!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的调查结果来了→
在外卖里吃出异物
似乎已不算什么新鲜事
但这次
叫的外卖面包里
竟然直接跑出一只活老鼠!
4月6日
严女士在上海盒马鲜生丁香国际门店
购买了一款“幸运生吐司”产品
打开后里面竟然跑出了一只活老鼠!
今天,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
现在初步调查结果已公布:
盒马未发现虫害痕迹
生产厂家的生产区域
仓储区域未发现虫害痕迹
虫害是不是在中转仓
外卖运送
或消费者存放等环节
“潜入”了产品
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
严女士是一位怀孕9个月的准妈妈
当天中午
她在盒马app上
下单了一款吐司
没想到
晚上家人打开包装后
一只老鼠突然跑了出来
当时整个人被吓得不轻
严女士和家人
在家中四处寻找那只老鼠
费了好大的劲才抓到它
视频里
老鼠仍在地上抖动
证明它确实是活着的
严女士还在网上发布了更多细节
吐司里面被老鼠吃空!
面包上沾满了老鼠屎
严女士说
还好是老公开的盒子
不然自己可能被吓到早产
随后严女士联系了盒马鲜生客服
盒马给严女士道了歉
表示愿意十倍价格赔偿
并且要求拿回该吐司进行内部调查
严女士拒绝了这个要求
她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赔偿
想要第三方介入进行调查
公布调查结果
最后给出解决方案
有网友表示
自己有了心理阴影
还有网友称
很有必要对盒马进行调查
也有网友提出质疑
↓
为什么严女士家里有粘鼠板?
老鼠会不会是严女士自己家里的?
如何证明老鼠是从吐司里跑出来?
从中午到晚上老鼠都没有自己跑出来?
为什么买的时候没有发现?
严女士在网上
回复了网友的提问
↓
严女士还调取自家客厅的监控
对照每个时间节点
确认并不是自家存在老鼠
盒马回应:商品由第三方供应
盒马鲜生相关负责人表示
商品由第三方供应商供应
记者来到盒马鲜生丁香国际店
据悉,该面包生产厂家在浦东南汇
店方表示目前该款面包已在全市门店下架
对此事正在进行内部调查
供应商方面则表示
他们是360度无死角全程监控
并没有发现哪个环节有老鼠
但盒马存在较多监控录像盲区
因此也没有发现老鼠是何时进入吐司里的
盒马产品分为零售区与分拣区
外卖的产品将直接从分拣区发货
当天该门店共送出“幸运生吐司”33份
除严女士外
并未接到其他投诉
市场监管局介入,商品已下架
不少网友
批评盒马“甩锅”的速度真够快的
也有网友表示
就算是第三方供应
盒马也有监管责任
2021年4月8日
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调查
并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经查,涉事盒马“幸运生吐司”的销售企业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第九分公司。
“幸运生吐司”系盒马公司委托上海匠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仅供盒马门店销售。
吐司出厂后,先运输至盒马中转仓,再配送至各门店。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区域内的销售方和生产方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第九分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见第三方有害生物防治记录,粘鼠板与鼠饵站未发现虫害痕迹;上海匠造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区域、仓储区域的粘鼠板及鼠饵站也未发现虫害痕迹。
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第九分公司的“幸运生吐司”已下架,涉事同批次商品已全部销售,尚无其他消费者反映类似问题。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涉事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将联系消费者,对涉事产品进一步调查。同时,通报盒马中转仓属地监管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从目前已有的调查结果来看,监管部门上门检查时,暂未发现“幸运生吐司”的销售方和生产方存在虫害问题,至于虫害是不是在中转仓、外卖运送或消费者存放等环节“潜入”了产品,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
食品异物“罗生门”往往没了下文
近年来,类似上述案例的食品中出现异物的消费投诉和纠纷屡见不鲜,可消费者曝光相关情况后,监管部门虽然在第一时间介入,但往往不能查出什么具体问题,大部分消费投诉和纠纷最终没有了下文。
业内人士坦言,这次的事件也很可能没了下文,除非消费者或盒马向对方提起诉讼,但这就不属于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范畴了。
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调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确对“老鼠混入吐司”负有责任,可依据《食品安全法》,认定相关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有此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17年,“1点点”上海金沙江路门店销售的红茶玛奇朵饮料被投诉有蟑螂
去年3月,渝信川菜华盛店外卖的“渝信水煮鲶鱼”被投诉混有一只一次性口罩
各环节管理更精细,纠纷就会少很多
业内人士指出,以一杯饮料售价20元计,10倍就是200元,不足1000元,那么索赔1000元,是比较合理的诉求(消费者并没有因食用含有异物的食品而发生健康或财产等方面的损失),这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至于1000元无法让消费者“解气”,消费者想要更高索赔的,那么建议走诉讼程序,最终能否达到理想的赔偿额度,并不乐观。
食品异物“罗生门”的一再发生,也对食品安全全链条的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此次事件涉及的生产方、销售方,均在关键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装了“明厨亮灶”等视频监控设备,外卖环节又积极采用了近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推广的“食安封签”,那么类似“老鼠是在哪个环节跑到吐司里”的疑问就会少很多。
实时监控可自动抓拍没有戴口罩的操作人员,也可以“抓老鼠”,类似的技术已在上海餐饮和食品生产行业普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