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根据通报,马上消金存在的问题有: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消保局在通报中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在消保体制机制、营销宣传、定价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大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马上消费金融被银保监会通报
具体来看,马上消费金融存在七项违规行为:
一、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
马上消金“安逸花”APP宣传存在夸大误导,首页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述,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36%;“极速放款权益”弹窗显示“免费领取”,点击则将消费者导入联合贷款审贷流程。“小马花花”卡的消费自动分期内容体现在服务协议中,需消费者点击协议条款才能看到,无单独醒目提示。联合贷申贷流程中,未向借款人明确告知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或担保的合作机构、联合贷款合作银行,未充分告知涉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各项信息。以某笔安逸花APP借款测试为例,贷款由马上消金和银行联合出资,由保险公司承保,整个贷款申请流程没有事前告知投保个人保证保险所需费用,也没有对关键保险条款的提示和说明。
二、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
马上消金将对借款人实际收取的贷款利息、罚息、提前还款手续费等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部分作为“溢缴款”管理,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申领溢缴款,但未在客户端以显著方式告知借款人,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已还清,但溢缴款未返还到借款人账户的情况。2020年8月末,合同约定还款期已截止的借款人溢缴款余额86.52万元。公司标准会员服务卡存在低成本卡种定价高的情况,定价不合理。
三、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执行存在偏差
马上消金不同产品对“非学生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商品分期要求20-24周岁的申请人作出“非学生承诺”,现金分期、循环额度则要求18-22岁的申请人作出承诺。某借款人的母亲通过客服电话要求注销账户,询问如果知悉借款人为学生,是否会停止向其贷款。公司客服回复,即使是学生,如果是本人的真实意愿,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经系统审核通过可向其放款,最终以APP系统审核为准。
四、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不严
马上消金对第三方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对合作商的培训管理机制,未规定对合作商巡检的频率、覆盖范围等,对合作商及门店的风险限额管理缺少制度规范。与医美商户的合作合同缺少对培训事项的约定,贷款限额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五、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
马上消金与某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中,未按照承贷比例共担风险。存在将贷款利息作为服务费支付给合作银行的情况,如与某银行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将利息的一部分转化为向该银行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年化费率1.5%。在与合作银行开展的联合贷款业务中,马上消金汇集借款人保费并定期划转至合作保险公司,属代收代付保费行为,但自身并无保险中介资质。后在业务环节中加入保险经纪公司,但并未改变代收代付保费的行为性质,存在监管套利。
六、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规催收
马上消金对委外催收机构审核不严,未建立委外催收机构评级、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公司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律师函存在向无关第三方催收的内容。电话催收存在向无关第三方透露借款人信息及侮辱、攻击等情况。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未落实到位
马上消金产品、服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安逸花”APP、部分第三方合作平台贷款申请页面展示的利率未折算为年化形式。公司官网产品信息、定价及服务内容公示中提前还款费用标准披露不明确。《隐私政策》收集客户信息不符合“必要”原则,如向客户收集“短信记录”,未对收集的通话记录、设备、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时间限定和范围限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未覆盖全流程,没有对设计开发、定价管理等环节实施有效审查,如标准会员服务卡种调整和定价测算未经消保部门审查。
安逸花的广告有多雷人?
据中国基金报截图
官网显示,安逸花是马上金融的旗下产品。
官网称,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上消费”)是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科技驱动型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达40亿元。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5.SH),以及新一轮战略投资者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及重庆两江新区等央企与地方国资背景资本。
官网称,公司积极助力消费升级、拉动内需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为地方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末,公司注册用户已突破1.2亿,累计发放贷款超过5400亿元,累计纳税近33亿元,创造就业岗位2000余个。
据企查查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5.SH),以及新一轮战略投资者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及重庆两江新区等央企与地方国资背景资本。
官网写着选择安逸花的7个理由
现在的网贷广告相对之前已经收敛了一些,来看看去年他们的广告是怎么做的。
广告一:一位年轻女士蹲在豪车前面,两位路人碎语: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钱开什么豪车啊。年轻女士摇摇头,给父亲发信息表示要把车卖掉救急。这时一男子过来,在女士手机上操作一番,女士手机里马上就有了很多钱。女士不解,男子表示这是“安逸花”,手机号用得越久,额度就越高,最长12期分期“慢慢还”,“一点压力都没有”。
广告二:“你们安逸花是骗人的!”安逸花发布会现场,一位用户冲到演讲台前往演讲者脸上丢了一把菜,怒吼道。就在用户即将被推出现场时,演讲者问用户为什么说安逸花是骗人的。原来是该用户不满安逸花未做到“1分钟放款”,让自己等了三天。演讲者听罢,一巴掌扇向公司员工,并“义正言辞”地表示,安逸花要做区别于市面上的所有贷款平台,为的就是解决用户急需用钱的困境。随后,演讲者就开始宣传安逸花“最高可借20万”“最快1分钟放款”,赢得了现场观众的掌声。
曾经有网友评论说:这些广告都有一个共同点:明明是在把穷人往火坑里推,却搞得像是在做善事一样。
马上消费金融回应: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据北京商报,6月15日,针对银保监会发布的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马上消费方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坚持立查立改原则,举一反三,同时深入开展内部反思与优化提升。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
马上消费金融首获5.3亿元银团贷款
此前6月9日,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募集首单银团贷款并完成提款,贷额总额度达5.3亿元人民币。
该笔银团由多家外资银行担任共同牵头安排行及贷款行,自三月中旬推出,超额认贷额近两倍,四月上旬完成份额承诺,最终获得总额度5.3亿元,并于2021年6月9日提款全部落地。
据了解,此次银团贷款是马上消金的历史首笔银团贷款。在此之前,马上消金主要通过股东增资、同业市场拆借、ABS及金融债来获取资金。
所谓“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
一位持牌消金机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银团贷款融资成本更低,也有利于分散信贷风险,可以有效缓解消费金融公司融资难的困境。
“由于依托银行股东背景,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在风控、线下网络协同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往往更容易获得大额银团贷款。”上述人士指出。
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获得银团贷款的消费金融公司的确大多具有银行系背景。2017年10月11日,中银消费金融牵头的首单国际银团贷款业务也在上海成团,该笔银团贷款由中国信托银行牵头,总共9家银行参贷,总金额10亿。
2017年11月,招联消费金融完成了国内持牌消费金融的首笔外资银团贷款,由富邦华一银行、国泰世华银行牵头,总共13家外资行参贷,总额度11.5亿元。
2020年,马上消金实现营业收入76.04亿元,净利润7.12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5.5%、16.5%,盈利能力仅次于招联消金和兴业消金,在已披露业绩的22家持牌消金中位居第三位。
银保监会此前点名批评“土味”“奇葩”广告,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
近年来,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产品已嵌入客户日常消费场景,形成无感化获客,但也引发了金融信用错配等问题。过度营销带来金融风险隐患,还导致过度消费、信用违约等社会问题。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一键就能贷款”“手机号就值20万”“贷款秒变高富帅”……近来,一些网络平台上频现“土味”营销广告,网贷等行业更是成了重灾区。这些营销广告利用“土味”“奇葩”广告词吸引流量,套取客户信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带来了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
过度借贷存在风险隐患
一边是能快速获取消费金融产品的便利,一边则是悄然积聚的金融风险。近年来,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已嵌入客户日常消费场景,形成无感化获客,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加大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力度,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花呗、微众银行下调授信额度,有利于降低风险敞口,维护消费信贷市场的有序发展。
“从正面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客群下沉,有助于提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程度,培育最广大居民群体金融素养和信用意识,激发消费潜力。例如,在县乡区域,农民依靠纯信用消费信贷,可以在耕种季节获得流动性支持,调节消费与生产需求。”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家强说。
然而,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业务经验有限,过度营销极易引发金融信用错配问题,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对此,王家强表示,从供给方看,我国信用体系仍未充分发展完善,针对个人客户的征信信息仍不够全面,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积累的数据亦存在数据造假、模型错误、数据无法反映未来变化趋势等问题,风控水平难以支持其消费信贷的大规模扩张。从需求方看,消费信贷客群包含学生、农户、就业初期的青年等相对弱势群体,这些群体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认知,消费观尚未成熟。一味鼓励增加信贷,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和可承受的消费水平,将导致过度消费、信用违约等社会问题。
“一些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往往缺乏足够的贷款利率及风险提示,如多采用日利率等计算方式,不利于客户了解真实利率及违约责任后果,消费者权益未得到切实保护。”王家强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师娄飞鹏表示,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通过过度营销诱导用户过度消费,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群体进行过度授信。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采用暴力催收等方式,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任其发展还存在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需要加快进行整治。
多渠道加强规范整治
“首先,应按照持牌经营要求,对互联网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实行牌照准入。其次,要按照对同类业务采用同一监管标准的原则,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消除监管套利。”在娄飞鹏看来,要加快对网络平台的各类宣传营销进行规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审查及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是业内专家们的普遍共识。
“有些非银行机构或网络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让用户觉得利息很便宜,借贷成本很低,诱导甚至误导用户多借钱,但当用户还款时会发现,实际上成本比银行贷款高很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专家表示,要想进一步治理网络平台诱导过度消费,一方面要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在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另一方面要出台规制互联网金融类广告内容的细则,明确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制作、发布标准。例如,消费信贷广告应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利率,不应以“日利率”“日还款”等方式宣传。
此外,加强行业自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王家强表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服从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会员自律公约、会员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密切与行业协会联络,及时上报重大经营变更或风险事件。“要审慎评估新业务、新科技带来的风险,对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消费金融授信模型进行充分测试,避免客群及信贷额度的大幅扩张,明确消费信贷的贷款利率、风险、还款期限及要求,避免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保护好信用名片
除了对平台的规范整治,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培养理性消费的习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都是经济身份证,是一张没有期限的名片。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高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和便利性,价格上还能有优惠。”董希淼说。
“树立文明科学的消费观,只为必要的事负债,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消费负债,应该认真思考,量力而行。过度消费、过度负债很有可能产生巨大财务压力,进而影响个人情绪和身体健康。”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个人消费贷、信用卡出现逾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因此,金融消费者应学会判断个人是否过度负债:一是看能否一次性还清所有债务;二是看个人信用卡和网贷大额消费数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同时,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同时,银保监会也提醒,金融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借贷。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降低被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