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呷哺呷哺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建议罢免赵怡女士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不包括赵女士)谨此提供有关赵女士与董事会主要分歧的进一步资料:
A.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若干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及罢免未经其唯一股东(即呷哺呷哺餐饮管理(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董事会决议进行,因此属越权行为。
根据公司取得的法律意见,针对北京呷哺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和罢免,适用法律法规或北京呷哺或公司的章程文件并无严格要求须取得香港呷哺或公司董事会的决议。
B.贺光启先生控制公司羊肉及牛肉的采购事宜,且公司一直向贺先生全资控制的公司茶米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支付高昂的交易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公司控股股东所控股的关联公司购买食材仅占集团所使用原材料及消耗品总量不足5%。此外,所有牛肉及羊肉供应商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关于已付茶米茶(香港)的交易费,谨此提述公司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集团与茶米茶(香港)的持续关连交易。尽管该等关连交易毋须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公司已聘用独立财务顾问对该等关连交易的交易费的公允及合理性提供意见。当时,该意见已向赵女士提供以作考虑,而赵女士(以其董事身份)亦已批准该等关连交易。
C. 赵女士认为彼遭解任集团行政总裁职务及建议罢免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盖因彼发现集团企业管治及内部控制的不足及风险所致。
谨此提述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及2021年6月14日的公告,当中载述(其中包括)由于集团若干子品牌的表现未能达致公司董事会预期,故解任赵女士作为行政总裁之职务,及由于赵女士的管理方式及理念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存在重大差异,且允许赵女士继续参与公司的管理将不符合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建议罢免赵女士的执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认为,此乃解任赵女士行政总裁职务及建议罢免其董事职务的原因。罢免彼之上述职务与彼所提出有关企业管治及内部控制的指控完全无关。董事会亦谨此知会公司股东,赵女士已于北京针对北京呷哺提起劳动仲裁。赵女士申请裁定其与北京呷哺作为副总裁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公司已聘请律师处理仲裁事宜。
基于上述理由,董事会不认同赵女士的指控,并认为有关指控毫无理由及缺乏理据且上述事宜不会影响该建议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