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8月2日讯(江丞华)8月2日消息,TCL和海信的商业纠纷一案最新判决出炉:因认定TCL王牌电器公司对海信激光电视商业诋毁的行为,对海信公司商业信誉和声誉造成了损害,故二审判决TCL赔偿海信200万元。
2019年12月,TCL惠州公司在其运营的“TCL电视”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了含有针对激光电视产品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的被诉侵权视频,侵权视频使用对比、夸张、贬损的方式对激光电视进行了引人误解的描述,青岛市中院于2020年11月一审判决:TCL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赔偿海信经济损失50万元。
一审判决后,海信和TCL均表示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院。
经审理后,山东省高院最终认定,海信在国内激光电视市场占据较高份额,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TCL的行为对海信公司的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均造成了实际损害。
同时,法院还认为,TCL作为海信的直接竞争对手,在侵权视频中假借消费者名义对海信激光电视进行商业诋毁,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并放任侵权视频被任意下载传播。
为此,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TCL惠州公司赔偿海信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及在其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